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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10.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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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《基本法》研討會,合適嗎? 各位會員: 我歡迎這個新做法,認為可以減輕對辦學團體和學校的壓力,辦學團體和學校可以按照專業判斷地作出安排。 事件經傳媒在10月24日報導,我隨後獲得教育局致辦學團體的「邀請」信,要求辦學團體在回條填上參加直播的學校數量。這種「報數」的要求,令人感到有壓力。我收到一些校長投訴,說辦學團體感到十分為難。 《基本法》教育是有需要的,李飛的演講(無論贊成與否)也是有參考價值的,但要求中學生觀看直播則不太合適。我不同意教育局這個做法,提出三點評論: 1.不論回歸前後,香港從未有過全港中學生一齊觀看某個政治演講的直播安排,連特首的施政報告也不會,這次可謂前所未見,難免令人懷疑當局要向學生灌輸對《基本法》的某種特定詮釋,這並不符合香港社會的習慣和文化。 2.政府今次要求中學生觀看直播的做法愚蠢,因為研討會的對象乃是對《基本法》有相當認識的人士,內容與中學生的水平脫節。中學生被迫觀看2小時的直播,只會感到苦悶甚至反感,做法適得其反,不符合教育的原則。 3.教育局應尊重辦學團體和學校的專業決定,辦學團體應該無須填寫回條,做到真正的自願。政府比較合適的做法,是在其後剪輯研討會的重點,與其他觀點同時呈現,讓學生了解和比較,從而幫助學生全面認識、獨立思考。任何安排,都應該避免干擾學校的正常運作。 今天(10月27日),教育局確認辦學團體可以選擇無須交回回條,這是好事!政府當局應該汲取這次教訓,在推行《基本法》教育的過程中,尊重學校的專業判斷,不要以政治凌駕於教育,也不要輕率地干擾學校的正常運作。 如有任何意見,歡迎提出。秋冬之際,天氣轉涼,請各位注意保暖。祝 身體健康!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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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議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15個重點題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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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
立法會代表葉建源議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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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日通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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